中小航運企業是航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繁榮經濟、增加就業、推動創新、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自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以來,航運市場陷入了長期的低迷期,近年我國已有多家中小航運企業相繼破產,動搖了我國經濟穩定增長的基礎,不利于社會的團結和穩定。
一、航運市場走勢低迷
1、下游需求不振,市場將持續低迷
今年以來,我國經濟增長速度繼續放緩,煤炭、鐵礦石等原材料需求較為低迷,船舶周轉率嚴重下滑。2015年一季度中國航運景氣調查顯示,超過90%的航運企業家不看好今年的航運市場。其中,54.55%的船舶運輸企業認為供求失衡將長期存在,2015年航運市場將持續低迷。39.39%的企業認為目前的利好因素具有不確定性,2015年航運市場走勢仍不明朗,僅有6.06%的企業認為行業已開始釋放出回暖信號,市場將出現好轉。
2、資金鏈斷裂,多家中小航運企業相繼破產
受運力嚴重過剩和經濟增長放緩的影響,國內海運價格持續低迷。截止2015年5月22日,沿海(散貨)綜合運價指數報收于901.49點,較2008年初累計下滑64.7%。雖然油價的下滑使得企業對營運成本的控制水平有所提高,但是由于運費的大幅跳水及船舶周轉率的下降,船舶運輸企業的盈利狀況不佳,導致了企業因資金鏈斷裂而破產。例如,永鴻海運、鴻運油品等先后破產重組,鴻盛港泰管理層集體失聯等。據不完全統計,2010年至今舟山地區已經有近20家中小船舶制造企業與航運企業破產。
3、中小民營航運企業對促進社會穩定發揮重要作用
據交通運輸部水運局統計,目前中國經營沿海運輸的航運企業約2000余家,經營內河運輸的有4000余家,其中絕大多數是民營航運企業,中小民營航運企業對促進社會就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另外,由于中小民營航運企業融資渠道單一,面對快速增長的融資需求,民間借貸成為重要的融資途徑。據中國航運景氣指數顯示,以民間借貸為主要融資渠道的航運企業占到15%左右。中小航運企業的大面積虧損和破產將增加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二、中小航運企業的經營困境分析
中小航運企業業務類型單一,保障性合同較少,抗風險能力較弱,面臨航運市場的長期低迷,中小航運企業出現了大面積虧損甚至破產,這既有運力快速膨脹造成的惡果,也有中小航運企業生存面臨的體制機制問題。
1、運力嚴重過剩,運價跌破成本線
金融危機以來,在高利潤的誘惑下,又恰逢船價低谷,貨主、航運企業紛紛下單造船,造成運力的大規模增長。同時,造船產能增長迅猛也成為國內運力增長的重要原因。在造船產能過剩的情況下,為維持船廠的開工,大量的商品船、爛尾船紛紛投入市場,進一步增加運力供給。此外,神華等能源企業、銀行及融資租賃公司都先后進入航運行業,據統計,2013年前十大國內干散貨企業中,八家是造船企業。非航運行業的大量進入,也加劇了運力的進一步過剩。據上海國際航運研究中心測算,目前沿海運力過剩約25.41%,需要至少3年時間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復蘇。
2、融資成本高,還息壓力大
在航運企業經營步履維艱之時,銀行對航運造船業的貸款也全面收緊,即使是經營狀況較好的民營航運企業,貸款條件也比國有企業苛刻的多。部分中小航運企業只能將民間借貸作為重要的融資手段,進一步加大了中小民營航運企業的融資成本。在這種情形下,融資成本高,貸款期限短,短貸長用現象普遍。抵押難,擔保難,企業之間互相擔保現象越來越普遍,增大企業資金鏈斷裂風險。部分航運企業受關聯產業和企業負責人自身存在不良行為的影響,出現不同程度的問題。
3、不合理稅費進一步增加企業負擔
隨著航運企業經營狀況的惡化,部分合法但不合理的收費成為壓垮中小航運企業的最后一根稻草。其中,燃油稅造成的企業負擔更是出人意料,以一條萬噸輪為例,費改稅前每月航政規費和航道養護費約3萬元左右,而費改稅后的稅費竟達每月15萬元 ,實際增加成本達12萬元。另外,部分港口強制實施拖輪與領航,強行收取各種清污、評審、航道三超、危險港口作業費等;船舶抵押收取0.5‰抵押費,而房產抵押僅收10元工本費;普貨船油污險按照船舶總噸計算增加保險費;有關部門違規收取體系審核費等,繁雜的收費進一步加重了企業負擔。
三、促進中小航運企業健康發展的建議
在當前航運形勢異常嚴峻的情形下,政府應繼續加大對中小航運企業的扶持力度,引導和扶持中小航運企業健康發展。
1、督促船東協會進行行業自律和管理
督促船東協會對行業進行自律,對行業中的不正當競爭進行規范與管理,避免遠低于合理水平的運價出現;建立中小航運企業的內部協調機制,提升中小航運企業的合力,增強中小航運企業面對快速上漲的燃油與勞動力成本的議價能力;與銀行擔保及相關中介機構一同建立中小企業誠信和評級制度,減少融資市場主體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2、定期發布國內海運信息,建立航運業的風險預警機制
在現有發布的信息的基礎上,建議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協同相關航運組織和機構提高發布國內水運市場運力、運價與景氣指數等信息的頻率,建立實時、高頻的三位一體航運業風險預警機制,把有關信息和可能發生的風險及時地傳遞給廣大中小航運企業,從而避免中小航運企業的盲目逐利釀成巨大風險,引導航運業健康平穩發展。
3、優化企業兼并重組的環境,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建議相關政府部門遵循支持引導但不強制的原則,在堅持市場主導的前提下,清理限制跨地區兼并重組的規定,理順地區間利益分配關系,放寬民營資本的市場準入,降低中小航運企業兼并重組的障礙,妥善解決富余人員安置、企業資產劃轉、債務合并與處置、財稅利益分配等問題。同時完善支持企業兼并重組的財稅政策,采取資本金注入、融資信貸等方式積極引導中小航運企業進行兼并重組,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4、通過多種金融和財政措施,扶持中小航運企業發展
建議設立中小航運企業發展基金,維持和保障中小航運企業流動資金順暢;鼓勵銀行降低船舶抵押的貸款利率,延長船東貸款的還款年限,降低船東融資成本壓力;爭取國家出臺對海運業的燃油補貼政策,緩解中小航運企業的成本壓力;給予融資租賃船舶自有船待遇等。
5、規范和降低各種稅費,降低航運企業負擔
建議研究出臺減免航運企業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船員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建議普貨船的油污險保費以該船設計自用油為基數計算,合理規范企業保險收費;比照房地產行業合理收取船舶抵押費,切實減輕航運企業負擔。
6、規范和優化中小航運企業經營環境
建議相關部門對船舶安檢設立具體的時間界限,對開列滯留項目盡量在開航前糾正對待,對滯留處理增加監督機制,規范航運企業經營的政府服務環境。同時,注重整頓航運代理市場秩序,杜絕不規范操作和不合理收費,營造良好的航運市場環境。